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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今日商业消息(记者、王)5月15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2018年的消费责任权重进行了自查,2019年进行了模拟运行,并对市场主体进行了试点评估。自2020年1月1日起,将进行全面监测、评估和正式评估。根据通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责任的权重将按省级行政区域确定,售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共同承担消费责任。
具体而言,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承担实施责任,组织制定省级区域可再生能源用电实施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电网企业负责在营业区域内组织实施计重消费责任制;每个市场实体通过实际消费可再生能源、购买其他市场实体的超额消费以及自愿订阅绿色电力证书来完成消费。
据了解,自2012年以来,中国的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发展迅速,而水电一直保持稳定和快速发展。2018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1.87万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比重从2012年的20%上升到2018年的26.7%。在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同时,水电、风电和光伏发电的送电和用电问题开始出现。虽然近年来有所缓解,但形势依然严峻,迫切需要建立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发展和消费的长效机制。
对此,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小平今天在接受《北京商报》采访时表示,可再生能源消费存在的问题更多是由一些外部因素造成的。以光伏为例。目前,光伏发电的成本可以与任何电能竞争,这几乎可以说是目前最便宜的电能。然而,由于光伏电站的接入成本高、土地使用成本高等外部因素,光伏发电仍然无法与主流电能竞争,导致了甩光现象。“但是这些外部因素可以逐步解决。从长远来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保障的前景是光明的。”
标题:2020年将全面施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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