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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9日——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19日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的消息,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对2020年住宅用地供应进行了分类和调控,其中提到南京、无锡和苏州应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的监管。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提出,首先要落实分级指导、监督和监管的责任,明确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城市的主要责任,重点加强南京、无锡和苏州的住宅用地供应监测、评估和考核。
二是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的规模结构和布局,要求各地编制和实施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保证土地供应规模,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把握土地供应时机,根据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住房建设计划,进行均衡合理布局。
三是及时发布住宅用地信息,公布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公布土地交易结果,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引导市场预期。
四是严格监管考核,加强重点城市联系指导和监管考核,规范宅基地流转方案,制定异常交易计划,进行宅基地市场分析和预判。(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江苏:重点加强对南京、无锡、苏州住宅用地供应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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