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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还债怎么办?想要!如果账户不归还,债务人不仅不接电话,还会改变地址。我该怎么办?报警!
大多数持卡人在享受信用卡提前消费带来的便利时,会选择按时还贷,但也有一些人延迟还贷,造成了“报警要账”的不良后果。
近日,佛山市公安局宣布了一名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20多万元并被拘留的案件。光大银行的一名收款专家不得不报警求助,因为他无法追回欠款。最终,嫌疑人秦谋强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拘留。
收款人打电话给警察寻求帮助:欠款没有接电话,并且更改了地址
该男子不接电话,不改地址,恶意拖欠信用卡还款一年多。近日,南海市公安局关瑶派出所破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涉案金额近25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秦谋强。
1月9日,光大银行的收款专员田向警方求助,称一位名叫秦谋强的男子此前曾在光大银行大沥支行申请过两张信用卡。自2017年12月起,秦谋强已开始偿还欠款,共欠本金、利息和滞纳金247,933.74元。在此期间,银行工作人员打电话发函通知秦谋强尽快还贷,但秦谋强一直没有接电话,并离开了报道的地址。
关瑶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发现秦谋强活跃在南海大沥地区,并逐渐掌握了自己的立足点。1月16日上午,警方在南海区大理镇于颖南路一处出租屋内逮捕了秦谋强。
庭审后,秦谋强供认了恶意透支信用卡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2015年9月,秦谋强申请开立两张光大银行信用卡,并已按期还款。2017年8月,秦牟强工厂因经营不善被法院查封,之后因资金不足导致信用卡透支,最终无法还款。为了避免银行的催款,秦谋强拒绝接听工作人员的电话,并搬离了他原来的住处。目前,犯罪嫌疑人秦谋强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信用卡透支要谨慎,恶意透支可能触犯刑法并受到法律制裁。
什么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恶意透支?法律解释了这一点
信用卡被使用得太多了,似乎“只使用不还款”的情况并不少见。然而,最近柳江区人民检察院称恶意透支信用卡是违法的,柳州市陈某也因信用卡诈骗被判刑。
2018年9月25日,柳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对陈某提起公诉。最近,法院裁定被告人陈某犯有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一审判决后,陈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在二审期间,陈某申请撤回上诉。
《国家商报》记者通过“信用卡未退”进行搜索,发现此类事件层出不穷,从“逾期10万年以上”到“刷881亿张信用卡却不退”。
据了解,信用卡托收可分为两种类型:银行内部托收和外包托收。内部催收通常是指逾期三个月以上的客户,一般由银行客服提醒(m0期),或由电力催部门(m1、m2期),或各营业网点办公室上门(m3期)催收逾期资金。
外包代收主要是指信用卡中心在内部代收失败后,委托代收行业的专业公司(部分律师事务所)为一些难以处理、有问题、失去联系或金额较小的客户代收电话。
如果借款人不接电话或改变地址,银行通常会将贷款外包给从事托收行业的公司进行托收。
根据《贷款分类指导原则》,商业银行根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将贷款质量分为五个等级,即根据风险程度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二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为不良贷款。
根据中国保监会发布的2018年第三季度银行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大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8018亿元,比上个月增加132亿元;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4292亿元,比上个月增加170亿元;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370亿元,比上个月增加281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7%、1.70%和1.67%。
2018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影响信用卡管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犯罪数额和司法处理方式进行了重大调整。本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透支超过规定期限或期限,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按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视为“恶意透支”。
《决定》明确规定,恶意透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应依据持卡人的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信用卡申请和透支情况、透支资金使用情况、透支后的表现以及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非法占有的目的不应仅根据持卡人未按要求偿还贷款的事实来确定。《决定》还列出了六种应被认定为“为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非法占有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没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且大额透支无法归还的;(二)申请信用卡后透支,信用证明虚假,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通过逃避或变更联系方式逃避银行托收的;(四)抽逃或者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将透支的资金用于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绝返还的情形。
律师:信用卡犯罪的双方都应该履行自己的预防义务
随着消费观念的改变,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激增,同时也催生了信用卡犯罪。
北京史静(郑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崔梦如在接受《全国商报》采访时表示,根据《决定》,恶意透支5万元已达到信用卡诈骗的定罪标准。《决定》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有效收取”、“恶意透支”以及定罪量刑数额也有较为明确的认定标准。
崔梦如告诉记者,双方(发卡机构和持卡人)都应履行职责,防止上述犯罪。其中,发卡银行应按照规定发放信用卡。根据上述《决定》,发卡银行违反规定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发放贷款,持卡人未按规定归还的,不适用《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恶意透支”的规定。构成其他犯罪的,按其他犯罪论处。”
对于持卡人来说,应该合理消费,合理用卡,禁止恶意透支。如有问题,应及时与银行官方客服或营业厅人员沟通。
另外,收款人员应做到合理收款、合法收款、有效收款,以确保持卡人或其成年亲属能够接受收款,禁止暴力和非法收款,不与不合格的第三方收款机构合作。如果收款被冻结,发卡银行应整理并保存持卡人的个人信息、逾期票据、收款记录等证据,为后续报警或诉讼做好准备。
标题: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20多万玩失联 银行催收专员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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