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68字,读完约1分钟
人民网北京4月3日电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近日发布了一幅漫画《清明》,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在清明节期间,党员干部不得利用公共汽车、公款和公共财产进行私扫活动,不得组织或参与损害党员干部形象的迷信活动或其他违法行为。
详情如下:
【典型案例1】2018年4月5日清明节,某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高某擅自启封密封公交车,开车回原籍灵石县扫墓,并报销相关费用。2019年1月,高受到党的警告,并被责令退还相关费用。
[典型案例2]2016年清明节期间,某单位办公室主任李使用公务卡为私家车加油,共花费公款450元。李被给予行政警告并退还相关费用。
[典型案例3]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并参与了在殡葬行业做道场、见阴等封建迷信活动,在镇纪委对其案件的审查过程中未予制止或收敛,在当地社会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杨被判缓刑一年。
[典型案例4]2016年清明节期间,某单位领导陈某请私营企业主陪他去景区旅游,企业主共支付了2000元差旅费。2017年4月,陈某受到党的严厉惩罚。
标题:中纪委漫画示纪:清明节,这些"前车之鉴"不能忘
地址:http://www.jiuxincar.com/jxxw/129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