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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针对广发证券在康美医药相关投资银行业务中违规行为的行政监管措施的预先通知。

根据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披露的信息,中国证监会拟采取监管措施,暂停保荐机构资格6个月,并在12个月内暂不接受债券承销业务相关文件。14名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分别被认定为10年至20年的不合适人选,受到公开谴责,并被限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广发证券被责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内部责任,并按照公司规定追回相关薪酬收入。

证监会拟对广发证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继康美制药案后,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月开始对广发证券相关投资银行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此前,广发证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加强风险管控的要求,启动全面自查,控制各项业务规模,防范新风险。自2014年以来,中国证监会还对广发证券的相关投资银行业务进行了全面核查。

证监会拟对广发证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检查,广发证券及相关人员在相关投资银行项目的执业过程中未能尽职尽责,存在尽职调查缺乏基本程序、执业缺乏审慎性、内部质量控制流于形式、未按要求履行持续监管义务等重大违规行为。

证监会拟对广发证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违规事实和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对广发证券采取暂停业务、实施整改等监管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究。

中国证监会重申,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承担着重要的“把关”职责,是资本市场验证和专业监管的第一道防线,必须严格遵守诚实、守信、勤勉的底线要求。一些机构和员工缺乏职业道德,内部控制松散,管控不力,履职不力,控制不严,将严重破坏资本市场秩序,破坏行业生态。在这方面,中国证监会在《永远保持》中有一个高压态势,坚持案件必须调查,错误必须惩罚,让违规者付出代价。

证监会拟对广发证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随着新证券法的颁布实施和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化,保荐人等各类中介机构的职责进一步增加。中国证监会强调,各机构必须提高认识,严格履行要求,切实把法律要求转化为回归职责的内在动力和行动意识,完善内部控制,强化风险意识,坚守尽职底线,提高绩效水平,充分发挥“把关人”作用。

证监会拟对广发证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据悉,中国证监会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压缩中介机构职责,不断加强监管执法,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标题:证监会拟对广发证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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