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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7月15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对非运输类固定设备特种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现就非运输类固定装置特种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1.带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是指在设计和制造中用于特殊作业,通过焊接、铆接或螺栓连接等方式用特殊设备或器具固定安装,不以运送人员或货物为主要目的的车辆。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配备固定装置的非运输特种作业车辆,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配备固定装置的非运输特种作业车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目录所列车辆的技术要求、目录的编制和管理等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规定。
三、列入《固定装置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的车辆制造商、进口车辆经销商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上传《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电子信息表》(以下简称车辆电子信息)时,将被列入《固定装置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即免税标志)。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申请人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志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信息传送至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机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的免税标志及车辆购置税申报所需的其他信息,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四、申请人应当保证车辆电子信息与车辆产品一致,因提供虚假信息造成车辆购置税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处理。
五、从事《目录》管理、免税标志审核和免税程序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管理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标题:三部门: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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