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贷款买房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的第一选择。
公积金贷款由于利率低、寿命长、还款灵活等优点,受到购房者的青睐。近年来,住房公积金帮助嘉兴那些“木头人”实现了自己买房的梦想。
同时,公积金政策的调整也影响了购房者的心。
随着4月1日《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嘉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三个办法的正式实施,嘉兴市公积金有三个实施细则(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的三个实施细则),从6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的实施。
那么,实施细则有哪些具体规定和变化?不妨跟着记者偷窥一下!
公积金的提取有了一些新的变化
近年来,公积金在提取方面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这次,《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的亮点是什么?
记者了解到,《提取细则》共有7章41条,分别规定了提取的范围和对象、提取的条件和材料、提取的次数和金额、提取的程序和法律责任。
其中,在提取的频率和金额上,提取规则明确了所购房屋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交易,如果有提取记录,则不得以同样的理由再次提取;职工自建、改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金额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计算;已申请商业贷款的多套住房职工只能申请按月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或按年偿还商业贷款本息,并委托按月偿还商业贷款本息和按年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人员在一年内(间隔12个月)申请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可按每月1500元的标准每年提取一次;如果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且账户余额小于最大租金支取限额,则账户可以取消并支取;住房公积金可以根据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套家庭名下的房屋实际缴纳的房产费提取。
同时,提取条件和原料也进行了调整。
具体而言,提取规则将把购买、建造、翻新和大修自住住房的行为改为在行为发生后五年内进行;职工在现有居住建筑内安装电梯的申请时间明显在电梯使用登记证签发之日起五年内;嘉兴市行政区域外增加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根据异地商业贷款情况,申请商业贷款本息提取年度还款、提前部分还款或商业贷款提取结算;职工(或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其他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材料要精简;如增加外籍高端(含)人才数量,或港澳台居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需要申请退工,应在国外定居。
此外,将提取范围和对象细分整合为四类十四种提取情况,将原来的“职工本人、配偶和患重大疾病的未成年子女”的情况合并为“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况。
贷款和提款也将相应调整
以前,买二手房的人一定会有这样的印象,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是20年,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35年,不超过房子的土地使用期限。
但是,用于购买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将得到改善。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二手房贷款期限在最长贷款期限内调整为30年,二手房年限加贷款期限不超过50年,其中规定了建房贷款期限。
当然,贷款规则的调整并不限于这方面。
记者了解到,《贷款细则》共有11章48条,分别对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金额和利率、贷款期限、贷款担保、贷款程序、贷款偿还、合同变更和终止、贷后管理和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
主要变化包括以下内容,即取消了公共贷款转移申请人必须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的限制;明确贷款申请人需要是所购(建)房屋的产权人之一,并有资格为特殊人群增加贷款;提高房屋拆迁鉴定标准和贷款次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口径在统一贷款条件下不予受理;增加网上查询渠道。
此外,《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也有了一些新的变化。据悉,《存款规则》共有12章51条,对存款对象、存款登记及开户、存款基数及比例、存款方式、减息及延期支付、账户变更及调整、网上办理及查询、法律责任等作出了相应规定。主要变化是增加个人存款、港澳台同胞和外国人的表述;明确个人账户转账情况和办理程序;增加网上业务类型和查询渠道。
标题:6月1日起,嘉兴公积金又有三个实施细则将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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